小微企业可补报税款优惠
记者昨日从河北省国税局获悉,面向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了我省小微企业的迅猛发展,今年1月份到10月份,我省新增小微企业16万多户,比去年同期增长一倍还多。据统计,前三季度,我省共有150多万户(次)小微企业享受税款减免2亿多元。
新增小微企业16万户
今年以来,国家连续出台政策为小微企业减税: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由原来的2万元提高至3万元。
这些政策对于因治理环境污染而压减钢铁、玻璃、水泥等重污染产业产能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阵痛之中的河北省来说,其意义不同寻常。据统计,今年1月份到10月份,全省新增小微企业16万多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31%,增长迅猛。
未享受税惠企业可补申报
为方便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省国税局在办税厅张贴公告,在门户网站创建宣传专栏,通过12366热线发送短信,组织多次培训让小微企业及时了解政策。从下半年开始,按月监控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对未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税务部门及时提醒,力争优惠面达到100%。
据统计,今年1月份到9月份,全省共有近76952户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税额14061.65万元,每户平均1827.33元,共有142.41万户(次)纳税人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6351.87万元。
预计10月份到12月份,全省将有16.3万户(次)企业享受新的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免征增值税7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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