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5个百分点
云南省正着手构建广告业政策洼地。据最新出台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广告业发展的意见》,云南将对符合条件的广告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广告企业还将享受与工业用水、居民用电基本同价待遇。以在3到5年内,使之基本完成由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的转变。
2年内
吸引3至5家龙头广告企业进滇
云南短期的目标是,广告业初步实现从媒介资源型向整合营销型转变,基本实现广告业由本地市场、内向式发展向服务国内外市场、外向式发展转变,且昆明广告产业园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在此过程中,将重点发展民族文化创意广告,并打造综合性广告媒体。如《意见》指出,将支持云南卫视通过引入战略合作伙伴、聘请高端策划人才、购买节目、栏目外包等方式,打造1到2个全国有影响力的精品栏目,并且,对媒体承担的政府公益性广告,建立政府补贴制度。
产业链方面,云南将从发展广告人才市场、广告设备和材料市场、广告技术市场和广告资金市场等专业市场为切入点。同时将引导移动电视、楼宇视频、手机广告等新兴广告媒介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也就是说,产业链不但要延长,还要拓宽。
当然,在产业的发展、特别是推动其快速发展过程中,龙头企业是必不可少的棋子。云南省的方式是重在引进,支持联盟。如《意见》称,到2015年,力争吸引3至5家国际或国内知名龙头广告企业公司在云南设立分支机构,并支持优势广告企业通过参股、控股、承包、兼并、收购、联盟等方式扩大市场份额,组建龙头企业。
减征房产税
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在明晰了目标和路径的前提下,《意见》提出了多项优惠政策,如在税收方面,对符合条件的广告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国家统一规定期限内,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广告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25%)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纳税确有困难的高新技术广告企业,经地税部门批准,减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广告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调研策划和创意设计费用,可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除了给广告企业政策,优惠还延伸至广告企业的客户。如化妆品制造和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国家统一规定期限内,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对其他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税前扣除,也就意味着,这些行业因为投放广告负担的成本将有所减少。
《意见》同时规定,国家级和省级认定的广告发展重点项目用地,可申请重点项目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广告企业新征用地纳入工业用地范围予以扶持,各地应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内优先安排照顾,并将给予广告企业享受与工业用水、居民用电基本同价的待遇。
创意型广告公司
注册资本降至3万
除了优惠政策,云南省还放宽了市场准入。规定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降低至500万元以上,母子公司注册资本之和由1亿元降低至1000万元以上,子公司数量由5个以上降低至3个以上。
设立创意型广告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万元降低至3万元。支持投资人以商标、专利、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作价出资设立广告公司,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企业注册资本的70%。
并且,对广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未列入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一律不得收取,凡是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按下限收取。
此外,《意见》还要求,推进省内高校与广告园区、广告企业和媒体企业合作,建设广告创意设计培训基地和广告业研究中心,对高校毕业生到园区、企业见习,由省财政补助500元/人。园区、企业根据情况安排一定比例配套,确保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在推动广告市场发展方面,除上述优惠政策外,云南还将建设西南广告产品交易中心,设立西南广告交易网,引进广告中介和代理企业,推进省内企业广告业务信息发布、招投标活动、人才交流向中心集中。
《意见》同时称,将建立政府公益广告采购制度,电视、广播、报纸、杂志、门户网站等媒体公益广告发布量不得少于其发布商业广告总量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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