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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企业营销活动中取得的礼品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时间:2013年05月12日信息来源:常熟市国税局 点击: 【字体:

问:业在营销活动中向个人赠送礼品,是否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要征收,应如何确定所得额?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的规定,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

  1、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作者:小李 编辑:admin)
文章热词:纳税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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