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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改革如何落实顶层设计:可适时开征遗产税

时间:2013年07月02日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字体:

  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据媒体报道,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然而,在现有薪资格局下,要真正实现工酬公平,仅靠法条的修改显然还不够,必须启动全面的收入分配改革。

  现在不少有识之士在呼唤对改革的顶层设计。其实分配体制改革就是事关社会根本性质的改革,也可以说是确定我们社会发展方向的顶层设计。

  首先,自上个世纪50年代初完成了农业合作化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国家实行“不劳动者不得食”的分配原则。改革开放以后,生产力发展迅速,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力度越来越大,而劳动要素参与力度越来越小。2010年全国总工会一项调查显示,我国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连续22年下降,降幅近20%。但是直到1999年修改宪法时,才明确了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合法地位。

  为什么理论与现实会出现如此大背离?主要是在现实劳方谈判地位太低,就连讨薪都成了一大社会问题。新的《劳动合同法》出台后,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劳方的利益,但此法出台后资方多称不便,主要是规定得太具体。劳资分配是初次分配,应兼顾效率与公平。但在企业经营中效率与公平的最佳平衡点只能通过劳资双方的协商取得。所以,在初次分配劳资这个层面上,如何落实和提高劳方的谈判地位是一个重点。

  其次,从社会收入分配参与的主体看,企业、居民、政府这三方中,政府收入增长过多过快。从1994年至2007年政府税收增长速度连续13年几乎是GDP增长速度的2倍以上,同期城乡居民收入的增长率基本上年年低于GDP的增长率(2007年略高一些)。当然,如果政府收入能合理用在二次分配上也是一种平衡社会分配的方式。但我们至今尚未能建立起完善而又公平合理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不能说不是一种遗憾。

(作者:szjj 编辑:sz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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