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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帮挂靠人买票充成本,装饰公司老板会计同获刑 [收藏主题] |
案情介绍 徐州光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化名)的法定代表人宋总为人特别豪爽讲义气,在徐州的装饰界颇有知名度,人称赛公明宋大哥,吸引了很多人挂靠该公司揽活。2016年6月,杜某、陈某接到一个装饰工程,也挂靠在光明公司名下。2017年10月,工程结束,甲方如约将1000多万元工程款打入光明公司账户。但杜某、陈某拿钱时,却遭到会计丛某的拒绝,原因是,杜某、陈某没有提供任何材料、劳务发票,如果账上只有收入,没有成本费用,光明公司将发生巨额企业所得税负担。 某日,杜某、陈某邀请宋总和丛会计到大酒店吃饭,商讨提款事宜。酒酣耳热之际,宋总一拍胸脯说“二位老弟,老哥我没别的,就是朋友多,你这事老哥我来帮你们想办法,不过要付出点小小的代价!”杜某、陈某连声称谢,并声明开票费他们承担。后宋总指示丛会计以票面金额2%或者200元每张的价格,从某五交化公司、某商贸公司虚开普通发票117张,票面金额1080余万元。上述发票入账报销后,杜某、陈某顺利拿到了工程款。然而,很快东窗事发,2017年12月,宋总和丛会计接公安机关通知主动投案。 徐州市某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宋某为帮助挂靠经理杜某、陈某开具进项发票,偷逃税款,安排会计丛某在明知与某五交化公司、某贸易公司没有真实交易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形式购买发票,金额达1080余万元,情节特别严重,构成虚开发票罪,应判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但鉴于二人归案后能够主动退缴税款,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决徐州光明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犯虚开发票罪,处罚金12万元;宋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8万元;丛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退缴的税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宋总很讲“义气”,为了帮兄弟一把,结果站到了被告席上,税补了,还要被判刑加处罚金,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损失惨重;而被帮助的挂靠人杜某、陈某则因为并未参与买卖发票,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而是作为证人出现在法庭上,这让助人为乐的赛公明宋大哥情何以堪?更让接受老板指令的丛会计心中五味杂陈,悔不当初。 通税点评 一、很多老板误认为买普通发票被查几率小 现实生活中,老板们对买卖普通发票的法律风险有着迷之自信,总认为没啥大不了,哪有那么巧查到我。事实上这类案件被查处、移送公安机关的并不少见: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公示:自2018年10月16日至2020年7月9日(不足两年),省内企业被查实虚开普通发票重大违法案件1411件;自2019年9月9日至2020年7月9日(不足一年),省内企业被查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重大违法案件3131件。 二、很多老板对买发票的刑事法律风险估计不足 通税律师常常接到企业老板、财务人员的咨询,多为接受虚开的普通发票被稽查,其票面金额多数在几百万元之间,部分企业甚至达到二三千万元之巨。多数企业在税务局要求配合调查时尚拎不清状况,采取鸵鸟政策,拒绝配合或者置之不理,岂不知祸不远矣。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可见,虚开普通发票入罪门槛并不高,如果应对失当,被追究刑事责任就是大概率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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