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您当前位置:鑫瑞德财务 >> 鑫瑞德财务论坛 >> 财务税务 >> 纳税辅导 >> 查看帖子

370

查看

0

回复
主题:国税总局关于明确2020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收藏主题]  
admin 当前离线

277

主题

8

广播

1

粉丝
添加关注
级别:管理员
用户积分:30 分
登录次数:176 次
注册时间:2007/3/30
最后登录:2021/4/2
admin 发表于:2020/1/3 16:19:41   | 只看该作者 查看该作者主题 楼主 

国税总局关于明确2020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0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函〔2019〕449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规定,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0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告知纳税人。

  一、1月、6月、7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月15日为星期六,2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17日。

  三、3月15日为星期日,3月申报纳税期限顺至3月16日。

  四、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至4月20日。

  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5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

  六、8月15日为星期六,8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8月17日。

  七、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10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3日。

  八、11月15日为星期日,11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6日。

  另外,各地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19年12月20日

 分享到
 
  支持(0) | 反对(0) 回到顶部顶端 回到底部底部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
Powered By Csxrd.Com Version 9.0
常熟鑫瑞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 2006-2018 版权所有